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村电子拆解厂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村电子拆解厂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光明村,是专业从事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拆解、处理、再利用及其机械设备的工厂,根据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本项目出具的规划情况说明,调查地块生产厂房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受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村电子拆解厂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并于2025年5月制定了本项目的初步调查采样方案,于2025年8月31日-2025年9月24日完成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实验室分析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村电子拆解厂地块
2、项目地址: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光明村
3、地块基本情况: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村电子拆解厂地块中心厂区中心坐标103.97961,30.99509。是专业从事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拆解、处理、再利用及其机械设备的工厂,2016年取得了彭州市不动产权证第0000004号,权利人为八达磨抛材料(四川)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主要结论
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土壤清洁对照采样点位),共采集了22个土壤样品,共布设4口地下水监测井(含1口对照监测井),布设1个固体废物采样点,采集2个固体废物样品。。
根据监测结果,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4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3个监测点位,本次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多氯联苯(总量)、苯、甲苯测定结果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地块调查共涉及8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土壤清洁对照采样点位),共采集了22个土壤样品,本次采集的土壤样品中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多氯联苯、砷、镉、铬、铜、锡、铅、汞、镍、甲苯、苯、石油烃检测值全部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 51/2978-2023)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内土壤检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表2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的要求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 51/2978-2023)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地下水监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均未超标。因此,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三、委托单位
单位: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光明村
四、调查机构
单位: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科新路6号1栋4层1号
联系人:朱莉娜
联系电话:13541265217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调查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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