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辅助设施工程(溴化锂机组)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辅助设施工程(溴化锂机组)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辅助设施工程(溴化锂机组)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64266044

1、项目名称: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辅助设施工程(溴化锂机组)一期

2、建设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3、建设单位: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20246川发龙蟒公司德阳市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投资建设了“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辅助设施工程(溴化锂机组)”。项目共建设15t/h的蒸汽直燃型双能源(注:可以采用天然气或蒸汽作为热能)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75t/h的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项目分期建设,目前建成15t/h的蒸汽直燃型双能源(注:可以采用天然气或蒸汽作为热能)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15t/h的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以下简称“本项目”),本次进行一期验收,后续6台溴化锂机组建成后另行完成验收手续,本项目建成后作为《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生产线的配套工程,用于《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生产线中的设备降温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环保实际投资10万元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设施与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

第三部分.pdf

第一部分 验收报告.改2025.11.7.pdf

溴化锂机组专家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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