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雅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日坝砂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红原县雅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日坝砂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龙日坝砂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64266044
项目名称:龙日坝砂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红原县雅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龙日镇龙日坝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为了满足S313松潘县草原至红原县阿木段改建工程砂石需求,龙日坝1号砂石场将作为S313松潘县草原至红原县阿木段改建工程临时配套工程,将从红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外购砂石原料,依托现有已建加工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办公辅助设施。新增4台压滤机和污水潜水泵,外购连砂石为原材料,加工生产建筑用砂、石。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成品砂石5万方.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
附件: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事项(龙日坝)-改202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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