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61-2022629(20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泸定县加郡乡河口村

3、建设单位: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是一座无调节引水式小型水电站工程,位于泸定县加郡乡河口村。水电站于20069月开始建设,20075月正式投产,2007原核准装机为250kw。按照小水电备案要求,经泸定县组织审查评估,相关部门均同意项目2020年进行扩机,由原装机250kw扩机至2×200kw扩机后电站年平均发电量340kW·h,年利用小时数6480h202012月,取得了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甘环发〔2020344号)。项目运营期间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目前正常运行,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时间:202261

附件:

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意见

验收监测报告.pdf

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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