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城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邛崃市城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05月19日-2021年06月16日(20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邛崃市城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邛崃市拱辰路北侧、西郊路西侧

    3、建设单位: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根据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邛崃市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邛发改审批[2017]31号)中“26、城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同时,为了彻底解决生活垃圾中转过程中脏、臭、噪声等环境问题,规范垃圾中转作业,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600万元在拱辰路北侧、西郊路西侧地块的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垃圾转运站。从事垃圾中转,达到日中转100t的封闭式垃圾转运。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委托四川华易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邛崃市城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8年04月27日取得原成都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成环建评〔2018〕67号)。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总投资158.2万元,占投资的9.89%。目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无历史遗留问题。主体设施和与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5、公示时间:2021年05月19日


    附件:

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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