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爱敏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项目

    成都爱敏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成都爱敏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大气、水污染防治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5月13日-2019年6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64266044

    1、项目名称: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

    2、建设地址: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羊纵七路21号

    3、建设单位:爱敏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2017年8月,成都爱敏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工业用地252.12亩在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羊纵七路21号,建设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项目。项目一期设计建设3条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原料库房1、原料库房2、综合办公楼、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及固废暂存间等工程,建成后形成年产人造石墨类材料、中间相类材料、高端硅碳类材料共5000吨的生产能力。目前,项目分两个阶段建设,项目一阶段已建成生产车间(A03)(含1条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生产线)、成品车间(A02)(含1条成品生产线)、原料库房1(A04)、供水、供电、环保设施的建设。其他建设内容:2条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生产线和2条成品生产线、综合办公楼、原料库房2为二阶段建设内容。因业务发展需要,目前需要将已建成的部分投入使用,企业欲进行第一阶段的环境保护验收,其余部分将会在后续根据业务需要逐期进行验收。项目一期一阶段占地2623m2,本次已建成部分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比为0.79%。2017年11月09日,项目经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立项备案,备案文号为川投资备【2017-510183-30-03-226859】FGQB-0616,2017年12月,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境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2月23日,成都市邛崃市环境保护局以邛环建〔2018〕9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批复。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完成后可以达到年产1700吨(其中人造石墨类材料1500吨,中间相类材料100吨,高端硅碳类材料100吨)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的规模,目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无遗留问题。主体设施和与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附件:

1、水气声.pdf

水气声专家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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