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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云龙湾大桥和天保湾大桥项目配套砂石加工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云龙湾大桥和天保湾大桥项目配套砂石加工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1.6.2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云龙湾大桥和天保湾大桥项目配套砂石加工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64266044 1、项目名称:云龙湾大桥和天保湾大桥项目配套砂石加工场项目 2、建设地址: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回龙村四组 3、建设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租赁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回龙村四组农村土地44亩(本项目12.74亩),建设云龙湾大桥和天保湾大桥项目配套砂石加工场项目。项目外购砂石进行加工,建成后实现年生产加工砂石骨料12万m3(其中碎石4.8万m3,粗砂4.8万m3,细砂2.4万m3)。 2019年5月,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云龙湾大桥和天保湾大桥项目配套砂石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06月14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环保和统筹城乡局以天成管环统复〔2019〕100号下达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云龙湾大桥和天保湾大桥项目配套砂石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该项目动工时间为2019年9月,竣工时间为2020年10月。项目设计年生产加工砂石骨料12万m3(其中碎石4.8万m3,粗砂4.8万m3,细砂2.4万m3),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一致。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要求,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