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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鑫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富鑫城(四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成都鑫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富鑫城(四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19.11.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成都鑫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富鑫城(四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11月8日-2019年12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64266044 1、项目名称:乾富鑫城(四期) 2、建设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滨河路 3、建设单位: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为了积极响应成都市大邑县的“人居”发展规划,成都鑫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邑县晋原镇滨河路征地80.7亩,进行乾富鑫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2011年10月成都鑫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邑县发展和改格局进行备案(备案号:大发改投资函〔2011〕61号),投资67000万元进行乾富鑫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商住楼及其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为204450平方米。大邑县规划管理局于2011年5月对本项目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129201120016号),表明项目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同意本项目在选址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2011年7月成都鑫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招牌挂,取得了项目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获得了大邑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大邑国用〔2011〕第1894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大邑县城镇发展总体规划。 2012年5月,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分4期进行验收,目前1期、2期、3期已验收,本次验收仅针对4期。目前,乾富鑫城(4期)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