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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湖生态城B3组团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麓湖生态城B3组团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9月29日-2019年10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64266044 1、项目名称:B3组团房地产开发项目 2、建设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 3、建设单位: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麓湖生态城B3组团”是由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住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B3组团为麓湖生态城组成部分,目前已建成的有C1-1组团,C3组团,C5-2组团。项目选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899.86平方米,包括住宅、车库及门卫室。地上建筑面积26662.28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38143.47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2311.08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35.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237.58平方米(含住宅、物业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垃圾房),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5308.8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6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0.99%。 本项目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天成管经投资备案[2015]6号立项备案;2016年6月由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麓湖生态城B3组团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6年7月7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下达《关于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麓湖生态城B3组团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天成管规建城复〔2016〕146号)。 5、公示时间:2019年9月2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