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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实验室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实验室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废水、废气部分) 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实验室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19.2.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实验室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大气、水污染防治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2月15日-2019年3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64266044 1、项目名称:环境监测实验室项目(一期) 2、建设地址:成都高新西区大道199号9栋2层 3、建设单位: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投资500万元在成都高新西区大道199号9栋2层建设“环境监测实验室项目”,项目于2018年5月5日取得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2018-510109-74-03-266313】FGQB-0169号),2018年7月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实验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8年7月25日由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以成高环字〔2018〕215号文对该环评报告表进行了审查批复,2018年8月10日经成都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四川省宏茂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高新)登记内变字[2018]第001395号),目前项目已完成实验室(不包含综合实验室2#、微生物气溶胶废气处理装置(目前微生物实验室不包含致病菌项目,故未安装气溶胶废气处理装置))、 办公区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其他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实验室2#(目前作为临时办公区使用)、微生物气溶胶废气处理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仍在规划建设中。因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已建成的部分需要投入使用,企业欲进行第一阶段的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部分将会在后续建设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5、公示时间:2019年2月1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