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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9日(20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泸定县加郡乡河口村 3、建设单位: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省宏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是一座无调节引水式小型水电站工程,位于泸定县加郡乡河口村。水电站于2006年9月开始建设,2007年5月正式投产,2007年原核准装机为250kw。按照小水电备案要求,经泸定县组织审查评估,相关部门均同意,项目于2020年进行扩机,由原装机250kw扩机至2×200kw,扩机后电站年平均发电量34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6480h。于2020年12月,取得了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泸定县加郡河口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甘环发〔2020〕344号)。项目运营期间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目前正常运行,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日 附件: 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