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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佳艺化纤有限公司3 万锭包覆纱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芦山佳艺化纤有限公司3万锭包覆纱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成都川工星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干燥设备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20日(20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3万锭包覆纱扩能项目 建设地址:雅安市芦山县产业集中区东区 建设单位:芦山佳艺化纤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芦山佳艺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分别在芦山县产业集中区西区和太平镇建设“芦山佳艺化纤有限公司项目”和“200吨超细旦包覆纱项目”,“芦山佳艺化纤有限公司项目”于2014年9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芦环函批【2014】76号)2016年3月9日取得环境保护验收批复(芦环验【2016】39号);“200吨超细旦包覆纱项目”于2018年12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芦环审批【2018】34号),但因该项目区域电力不足以满足项目运行,未进行建设。故芦山佳艺化纤有限公司在雅安市芦山县产业集中区东区建设“3万锭包覆纱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2020年2月建设单位委托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20年4月1日取得了芦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芦山佳艺化纤有限公司3万锭包覆纱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芦环审批〔2020〕6号)。本项目属异地扩建,为独立生产产区,不涉及企业原有厂区的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超细旦包覆纱,于原项目之间无任何产品关联。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超细旦氨纶包覆纱200t,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一致。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2%。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要求,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6.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6日 附件: |